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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满四合院公告

《春满四合院 关于学校教师公寓的租住和管理办法》公示

发布时间:2015-07-23浏览次数:
根据《春满四合院 教师公寓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经广泛征求意见,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对学校资产管理处委托学院管理的教师过渡公寓制订《春满四合院 关于学校教师公寓的租住和管理办法》。
公示期为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5日,若有疑议,请与学院党政办主任徐亚妮或学院青年教师协会蒋崇文联系。